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
【行业资讯】国家药监局公布17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

01.jpg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:

  为贯彻执行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,进一步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,完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,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推荐、国家药监局组织专家审评,遴选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等17家机构作为第二批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,现予公布。

  

  附件:第二批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名单   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国家药监局

 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11月25日

第二批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

监测评价基地名单


1.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

2.江苏省人民医院

3.苏州市立医院

4.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

5.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

6.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

7.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

8.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

9.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

10.烟台毓璜顶医院

11.淄博市中心医院

12.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

13.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

14.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

15.重庆市中医院

16.四川大学华西医院

17.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

版权所有: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

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58号

粤ICP备0803745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