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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珠宝贵金属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公告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省质监局对珠宝贵金属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,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。

  

本次抽查了广州、深圳、东莞、佛山、顺德、肇庆、惠州、中山、珠海、江门、湛江、河源、阳江、韶关、清远、云浮等16个市148家企业生产的珠宝贵金属产品200批次,检验发现32批次不合格,涉及贵金属纯度、珠宝玉石鉴定、总质量、印记、标签及其他标识物项目,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6%。剔除仅标识不合格21批次,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5.5%(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)

。   

省局已责成相关地级以上市质监局(包括深圳、顺德区市场监管局)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处理。

  

特此公告。

  

附件:2015年广东省珠宝贵金属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

                   广东省质监局                   2016年4月5日              

消费指引

    

消费者购买珠宝贵金属饰品时应注意以下问题:   

1.饰品标签上标注的产品名称、质量等信息应清晰明确,消费者应对产品名称有正确的理解;

  

2.饰品标签上的标注内容,应该与开具票据的饰品名称、销售人员口述的内容一致,不可以用数字或字母等代号表示,并注意保留购买凭证;

  

3.购买贵重珠宝玉石饰品时,应向商家索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单,必要时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证书;

  

4.复核饰品质量(复秤),是否与标称一致,检查镶嵌珠宝首饰镶石是否牢固;

  

5.日常佩戴贵金属首饰时,应避免接触洗涤剂等化学物质,避免受外力撞击挤压,发生形变时及时到专业珠宝店维修。

来源: 省质监局


2015年珠宝贵金属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.xl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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