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
一、面试时间及安排
面试从
岗位 名称 |
岗位代码 |
报到 时间 |
面试对象名单 |
化工 检验员 |
001 |
8:10 |
贾晓宇、张丹丹、张晓淳、缪杏菊、黄林源、郑丽珠、林秀鑫、张秀虹、杨培钿、柯桂沁、林尉冬、陈静云、林 钊、邱佳玲、许 纯、郑桂璇、郭秋满 |
轻工 检验员 |
002 |
9:30 |
方铭岳、董 楠、刘镇杰、谢丹伟 |
003 |
10:00 |
张耿鹏、辛树茗、陈图能、陈义钿、谢中颖 | |
机械 检验员 |
004 |
1:45 |
吕育斌、李泳彬、肖程青、陈震毅、马行健、纪锐斌、杨刘山、陈彦儿、王晓金、李廷顺 |
纺织服装检验员 |
005 |
2:30 |
梁翠贤、陈晓荣、林英钊 |
计量 检定员 |
006 |
3:00 |
张 曼、钟 霖、杨 娟、赖 圣、丁建云、魏林青、谢伟杰、林 嘉、李博沅、古 锋、杨哲玲 |
二、面试地点
设在汕头市东厦北路155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3楼会议室,报到地点和候考室设在同楼的所办公室。
三、面试形式
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,综合考察应试对象的专业知识水平、临场应变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应试对象根据考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,然后由考官根据应试者的表现进行评分,择优聘用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到时间之前带齐身份证、学历学位、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所办公室报到,接受资格审查。凡超过规定时间报到、点名3次未到的,视为自动弃权。
2、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,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。
3、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。
4、面试成绩在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。
注意:以上人员获悉此公告后,请于12月14日前来电确认,谢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