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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享 | 纺织产品的号型或规格的标注要求
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号型或规格标注方式,主要根据所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中的规定,主要分为GB/T 1335系列和GB/T 6411系列,以及FZ/T 70014系列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梭织服装

主要依据GB/T 1335.1-2008 《服装号型 男子》、GB/T 1335.2-2008《服装号型 女子》和GB/T 1335.3-2009《服装号型 儿童》标准中图表的数值选用。

 表1 成人号型系列简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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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2 体型分类代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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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例:成人上衣:170/88A,170指适穿的人体的身高,88指适穿的人体的胸围(衣服的胸围应放大几厘米至几十厘米,根据衬衣、西装等类别及设计风格而定,如适穿胸围是88,放宽量约20,则衣服胸围约是108cm)。A指体型分类代号(根据设计的适穿体型选择)。号型系列以各体型中间体为中心,向两边依次递增或递减组成,如165/84A、170/88A、175/92A等。

表3 儿童号型系列简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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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注意:

1)儿童及婴幼儿梭织服装的号型标注没有“体型分类代号Y、A、B、C”。

2)身高在100cm及以下,归为婴幼儿服装(参考GB 18401-2010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的相关规定。)

举例:婴儿上衣73/48、80/48、90/52、100/56,裤子66/44、80/47、90/50

儿童上衣110/56,裤子110/53;男童上衣145/64,女童下装145/58。

针织品

依据GB/T 6411-2008《针织内衣规格尺寸系列》表中的数值选用。

表4 针织号型系列简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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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例:成人上衣(裤子):170/95,170指适穿的人体身高,95指适穿人体胸围(臀围),衣服胸围尺寸随着放宽量而变化。其它号型向两边依次递增或递减,如165/90、175/100等。

注:儿童及婴幼儿的号型设置与成人的相同。

表5 以下产品标准可以选择GB/T 1335或GB/T 64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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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针织T恤衫和毛针织品号型或规格的标注要求与一般针织品不同。

针织西裤FZ/T73064-2019 《针织西裤》适用于以针织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西裤,但其产品号型设置按 GB/T 1335(所有部分)规定,而不是按照GB/T 6411规定。针织T恤衫执行标准为GB/T 22849-2014《针织T恤衫》的产品依据FZ/T 70014-2012《针织T恤衫规格尺寸系列》的数值选用,分5.5系列和5.4系列,设置号型。

关于5.5系列与GB/T 6411-2008的设置一致,男子以身高170cm、胸围95cm;女子以身高160cm、胸围90cm为中心,两边依次递减或递增组成;儿童以身高在80cm-160cm,胸围以50cm为起点按5cm分档递增组成。示例:男子号型170/95,女子号型160/90

关于5.4系列,男子以身高175cm、胸围92cm,女子以身高165cm、胸围88cm为中心两边依次递减或递增组成,男子、女子号型的设置与GB/T 1335.1和GB/T 1335.2的A体型的数据设置基本一致,只是少了体型的标注要求,示例:男子号型175/92。儿童的号型设置与GB/T 1335.3基本一致。

可见针织T恤衫标注号型,可以是以下三种形式:175/92A、175/92和175/95。

毛针织品执行FZ/T73018-2021、FZ/T73005-2021的普通毛针织成衣以厘米表示主要规格尺寸。上衣标注胸围;裤子标注裤长;裙子标注臀围,例如:“规格:95cm”。或按GB/T1335(所有部分)标注号型,如175/92A;紧身或时装款毛针织成衣标注适穿范围,以厘米表示。如上衣标注95-105,表示适穿范围为胸围95㎝~105㎝。或者按GB/T1335(所有部分)标注号型。围巾类标注外形几何尺寸,如长方形围巾、披肩标注长*宽(不包括穗长),三角围巾、披肩标注底边长×高(不包括穗长)。以厘米表示。

文胸:

执行FZ/T 73012-2017《文胸》的产品,以罩杯代码表示型,以下胸围厘米数表示号,如A75或75A表示A型罩杯,下胸围75cm。

罩杯代码表示相适宜的人体上胸围与下胸围之差,见下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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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胸围以75㎝为基准数,以5㎝分档向大或小依次递增或递减划分不同的号。

其他

1.  GB/T 26384-2011《针织棉服装》只能使用GB/T 1335系列,如175/92A;

2.  FZ/T 73029-2019 《针织裤》:以厘米为单位标注适穿人体的净身高和净臀围范围,例:165-175/90-100;或者按GB/T 6411 规定执行;

3.  毛巾、床单,标为“规格:长cm×宽cm”如83cm×22cm ;

4.  执行FZ/T 24011-2019的围巾以cm为单位标注有效外形尺寸,例如:方形围巾:110cm×110cm ,三角形围巾:75cm×75cm×110cm。有效外形尺寸不包括装饰穗或流苏;

5.  领带:成品规格标注为全长×大头宽,单位为厘米或cm。如(145×10)厘米或(145×10)cm;

6.  袜子标注“袜号:24~26(举例)”;连裤袜标注“规格:145~155/70~90(举例)”。

表6 一般服装号型标注(仅供参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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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GTTC广检

编辑整理: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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